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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联动、全力服务—— 档案部门高效开展 新井煤矿事故救援处置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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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5-18 19:53    来源:专项业务指导处 杨利群    浏览次数:     【关闭】

2023年2月,阿拉善盟左旗新井煤业露天煤矿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档案馆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做出工作安排,要求阿拉善盟档案局、档案史志馆严格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落实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主体责任,将做好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与此次事故处置相关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及时督促指导参与处置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应对处置重特大事件工作日志等各项工作。

阿拉善盟档案局与档案史志馆迅速行动,周密安排,认真完成此次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一是闻令而动,部署落实。阿拉善盟档案局、档案史志馆及时召开工作对接会,对事故救援处置工作中档案收集整理、建立工作日志等专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全力协助阿拉善盟委、行署做好事故救援处置,做好档案收集、整理、查阅、利用等工作。二是建立机制,协同跟进。建立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责任分工明确、部门协同联动”,建立以档案主管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或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盟、旗、苏木三级协调机制,畅通档案调阅、利用渠道,保障救援处置和调查工作开展。三是全程指导,规范建档。选派精干力量组建工作小组,全力配合做好国务院调查组和自治区工作专班相关工作,认真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入馆等工作,要求各事故救援工作组将形成的相应机构、方案、会议、简报、日志及录音、视频等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和数字化,确保各载体档案齐全完整、规范有序。

重特大事件档案对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各级档案部门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创新引领,推动资源共享,全面提高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为全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积极贡献档案力量。